百万粉丝大V称生活被助理“复制”:在我家穿我的睡衣拍照,打造“白富美”人设,开直播接受打赏;已提起诉讼
对于陈女士的说法,红星新闻记者近日多次通过添加微信、拨打手机、发短信,以及让粉丝转达等方式联系小江,但暂未获得回复。记者同时获悉,陈女士已向杭州互联网法院递交材料,起诉小江侵犯自己的人格权及财产权。
热心“粉丝”被聘为生活助理
陈女士5日接受红星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2018年就和小江有过接触,当时自己在做网店生意,运营了几个微博粉丝群,以便通知店铺上新等消息,“那时小江是群里的活跃粉丝,经常会帮我维持聊天秩序,当时也没有给她报酬,她都是义务在做,所以印象还挺好的,后来也加了私人的联系方式。”
陈女士说,2020年时,小江称家庭出现变故,向其求助甚至提出借钱。陈女士认为直接借款不妥,考虑到以前的关系,她聘请小江担任自己的生活助理。陈女士称,小江的主要工作是负责陈女士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的杂事,包括整理家中物品、随行拍摄、出差协助等,工作节奏相对弹性,不需要坐班,每月工作15天左右,月薪为数千元。
在陈女士印象中,小江平时多数时候比较内敛朴素,二人一起逛街时几乎不买东西,对奢侈品等表现得毫无兴趣。在陈女士所加的小江微信里,小江朋友圈仅三天可见,且无任何内容。
此前出于对个人隐私安全保护的考虑,陈女士未在家中安装监控设备。基于多年建立起来的信任,小江也一直掌握着陈女士家的入户密码,平时陈女士也将个人物品的摆放与打理交由小江负责。
陈女士尝试通过自己平台账号查看小江账号的内容,却发现被对方屏蔽,她只能通过朋友的账号进入查看。“发现她在我家拍摄了大量照片,把自己描述成生活在海外的白富美和学霸。”陈女士还提到,“很多照片中她穿着我的衣服,甚至是贴身衣物,还用自己的首饰、包袋摆拍。” 红星新闻记者5日、6日联系多名小江原来粉丝群中的网友粉丝,他们均表示此前是被小江发布的“白富美”人设照片所吸引而开始关注她,同时这些网友也提供了大量小江关闭个人账号前所发布的照片。 小江原来的粉丝称,小江偶尔会在群里发言,并开过直播接受打赏,其多次表示照片中的生活状态就是其“日常生活”,包括所拥有的房产、豪车,住高级酒店等生活方式等。记者从粉丝提供的小江曾发布的照片中看到,里面显示有保姆车、奢侈品等信息。 据陈女士和其他粉丝及网友整理分析,小江至少从2023年6月起,便开始“复刻”陈女士的生活。 针对陈女士所说,红星新闻记者向陈女士获取了她的部分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包袋首饰购买证明等材料,上面均为陈女士的名字,所涉房屋曾在小江拍摄照片中出现过。而据陈女士机动车行驶证信息,小江照片中那辆多次出现的保姆车其实是陈女士所有。
陈女士回忆,小江在现实中使用的微信账号、短视频账号等设置严格分组,几乎不展示任何生活内容,后来被陈女士发现的小江的另一个网络社交账号中,则疑似在分享其“复制”而来的生活。 粉丝提供给陈女士的截图显示,小江在利用“白富美”人设打造账号后,仅在今年1月几天时间,就通过在语音直播过程中打赏,获得114万“音浪”值。 曾要求对方公开道歉,已提起诉讼 陈女士说,此前,有粉丝质疑过小江有盗图、虚构身份的嫌疑,但她表示自己与陈女士是表姐妹关系,“小江”的“榜一”网友在与其对话中感觉异常,于是向陈女士求证,至此陈女士才得知此事。 发现相关情况的当天晚上,陈女士立即与小江、小江的“榜一”进行了“三方通话”,陈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小江当时有些慌乱并表达了歉意,但被问及虚构人设、盗用素材的目的时,小江却始终含糊其辞,仅表示“只是想做个账号”。 红星新闻记者从陈女士当时与小江的微信聊天记录中看到,陈女士1月末曾要求小江写一个道歉声明发布,小江回复称“我已经整整两天没睡觉,没吃饭了,我现在非常崩溃,我会按照协议的时间发布这个,你先让我静静好吧,道歉声明我现在在看,给我一点时间”。此后小江也曾给陈女士发来一份道歉声明,但是陈女士表示,截至现在对方依旧没有发布,并且不回信息。 小江原来的“榜一”网友告诉记者,自己是男士,他主要是被小江的声音和“白富美”人设吸引,就参加了打赏,都是一些特效,“总共花费了有1万元左右。”该网友还称,平时小江都是开语音直播,看不到本人,“主要就是聊天,然后一起打打游戏。” 陈女士表示,自己最初仅要求小江发布一篇详细的道歉信,在小江的账号上置顶澄清相关事实,并退还直播打赏所得即可,但后来小江态度发生转变,仅承认“偷穿衣服拍照”等部分行为。 陈女士向记者提供了她和小江以上内容的聊天记录。 “看到她这个态度,我决定进一步公开相关情况,在自己的账号上发布了视频。”陈女士表示,小江后来开始删除其社交账号上的相关内容。红星新闻记者根据小江原账号名称查询后,也已无法搜索到原账号。 陈女士表示,自己已经向小江发送律师函,同时她已于近日正式通过杭州互联网法院提交对小江的起诉材料,计划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记者从起诉状上注意到,陈女士是以侵犯其人格权、财产权为由提起的侵权诉讼。 对于陈女士上述说法是否属实,记者近日多次通过添加微信、拨打手机、发短信,以及让小江粉丝群的粉丝转达等方式尝试联系小江,但是暂未获得回复。 律师说法: 若擅入私密空间,还可以侵犯隐私权起诉对于陈女士所称的情况,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七条,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如有人利用其掌握的密码,在屋主不在家时进入住宅,其行为属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公安机关可据此对其处以拘留或罚款。 此外付建认为,如果他人擅自进入其私密空间并拍照,房主可以侵犯隐私权为由起诉。同时,平台应负有监管责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网络平台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内容负有审核义务。 北京京本律师事务所律师吴迪认为,若存在上述行为,可能涉及非法侵入住宅罪、损坏财物罪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吴迪表示,是否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首先要明确其持有门锁密码的具体过程,需要有类似短信、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予以证明。若屋主明确未经其允许,他人不得使用密码进入房屋,则可能涉罪。 是否构成损坏财物罪,其一,需要看私穿他人衣服是否对衣物造成污损、破坏,是否导致衣物无法正常穿着或者降低可穿着价值。其二,可评估私穿衣物是否对衣物主人产生心理影响,导致其无法继续穿着。其三,可评估估私穿他人衣物是否对他人产生商业影响,导致损害其商业利益。 是否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需要根据本人直播内容而定,若在直播过程中展示住宅内部场景,尤其具有明显附带他人个人信息或标志性信息,则可能涉及此罪。 网站编审:(王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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