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公职人员向摊贩收钱,何止荒唐这么简单
据南都报道,深圳市龙岗区吉华街道三联广场周边有人因假冒政府工作人员建微信群收取摊位费而被行政拘留。5月9日晚,当地有关部门针对占道经营乱象开展联合执法,有摊主以“缴纳摊位费即可摆摊”提出异议,旋即引出在此地以公职人员身份非法收取所谓摊位费两个月之久的嫌疑人。

嫌疑人非法张贴“吉华街道”字样电动车。
确实是离了个大谱。从媒体报道呈现的查处现场来看,嫌疑人骑乘的电动自行车,不仅标有“吉华街道”字样,还疑似在车尾安装警用灯具、悬挂头盔,已经俨然一副执法者做派。
这可真是“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哪怕仅仅只是自我赋权、招摇撞骗。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而在其使用车辆上疑似出现的警灯、警盔一旦被查实,国家法律还有更严厉处罚。
也就在日前,郑州某街道“夜市摊贩被城管授意收香烟”,当地官方通报称涉事工作人员被停职调查。一个是冒充公职人员公然拉群收摊位费,另一个则是真工作人员授意摊贩为其收香烟,相同的是备受各种真假执法人员摧残的市场摊贩。
更令人唏嘘的是,深圳案例中违规占道经营的摊贩,不少人对“缴纳摊位费即可摆摊”的说法深信不疑。而郑州市场摊贩对明显毫无依据地用“一个月一条芙蓉王香烟”代替所谓管理费,大多数人同样选择了顺从,而且都持续数月之久。
特别是在深圳占道经营案例中,在被假执法人员收了所谓“摊位管理费”后,占道经营的违规违法行为居然真的就相安无事地存在了相当长时间而无人理会。公开信息显示,4月9日,涉事龙岗区吉华街道曾有综合行政执法队联合多部门展开名为“迅雷”的占道经营整治行动,在此前后,假冒公职人员拉微信群收钱的嫌疑人正在从事违法活动而未被及时发现……
社会治理的常态化开展,需要单元化执法力量对辖区相关情况的及时了解和有效介入。有人公然骑着贴有街道字样、安有疑似警灯的车子穿街过市两个月,向摊贩收钱、保占道经营者“平安”,基层执法力量对此的后知后觉其实更令人吃惊。而在郑州收香烟的公职人员未被停职前,网络跟帖中还不乏对举报者的各种讥讽、埋怨,“自己不想干别连累其他人”“江湖就是人情世故”云云。
不管是真的还是假的,任何以执法者身份向摊贩索要“摆摊费”“保护费”“好处费”等财物的行为都无疑是违法甚至犯罪。如果说对所谓潜规则的默认、顺从还是一种自我保护的怯懦,那么对于选择戳破这层纸的勇者极尽奚落之能事,无疑更让人心寒。
责任编辑:汪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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