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启动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响应
10月13日,记者从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针对今年第21号台风“麦德姆”及郁江2025年第2号洪水造成的灾情,根据《南宁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南宁市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决定于10月13日10时启动南宁市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响应,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做好救灾救助工作。
针对今年第21号台风“麦德姆”(强台风级)造成的灾情,根据《广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有关规定,自治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已于10月12日23时将自治区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响应调整为三级。
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10月13日发布通知,鉴于目前郁江贵港水文站水位已下降至警戒线以下且持续稳定下降,主要发生超警洪水江河均已出峰回落,全区各江河水情总体平稳,根据《广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2025年10月13日15时终止自治区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责任编辑: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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