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宁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正式启动
10月30日,2026年宁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暨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月正式启动,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年,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5年10月29日至12月31日。
为了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一个都不能少”,政府将对特殊困难群体进行资助。其中,城乡特困人员、孤儿、二级以上重残人员、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离休干部遗孀,个人不用缴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高龄低收入老年人、低保对象,以及纳入相关部门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和突发严重困难人口,个人缴费标准为80元/年;三级中度残疾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120元/年;未纳入乡村振兴部门监测范围的已脱贫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220元/年。若特殊困难群体人员拥有多重身份,将按“就低原则”确定个人缴费标准,确保政策红利精准覆盖。
为提升缴费便利度,宁夏开通了线上线下多元渠道。居民线上可通过“我的宁夏”APP、“云闪付”APP、黄河农村商业银行手机银行、“宁夏税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办理。线下则可前往全区各黄河农村商业银行网点办理,贺兰县、盐池县居民还可选择当地农业银行营业网点缴费。服务网络广泛覆盖,满足居民“就近办”“即时办”需求。
在数据精准赋能方面,医保部门与农业农村、民政等部门实时共享困难人员身份信息,建成“一人一档”数据库,精准促保。我区还积极推广“15分钟医保服务圈”,创新“医银”“药社”合作模式,设立“大学生医保服务站”,为老年人、行动不便群体提供“上门帮办、现场代缴”服务,提升居民参保的积极性与便捷性。
医保部门特别提醒,集中征缴期结束后未参保的普通城乡居民,仍可补缴2026年度居民医保费用,但需注意补缴规则与待遇等待期。
下一步,全区医保部门、税务部门将协同发力,持续加强数据赋能、优化服务机制、强化政策宣传,形成参保扩面工作合力,推动全民参保工作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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