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高原特色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步入法治化
10月30日,《海东市高原特色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发布。《条例》经2025年9月24日青海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查批准,于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海东高原特色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工作正式步入依法治种、兴种道路,对高原特色农作物种质资源规范保护具有里程碑意义。
近年来,海东市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高原特色种业振兴行动”重大要求,成为全省种质资源的富集区、供种区和保障区,全市拥有20种2000多个农作物品种资源,各类农作物制繁种面积达20,000公顷,占全省近50%。其中,杂交油菜供种覆盖我国北方春油菜种植区的70%以上,“青薯9号”位居全国马铃薯推广面积榜首。平安区、互助土族自治县被认定为全国种业大县,平安区还成为国家油菜“夏繁”基地。制定《条例》为助力海东建设全省种业振兴样板市、打造全国“北繁”高地十分必要。
《条例》共六章三十一条,明确了立法目的、适用范围、保护范围、基本原则、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职责、表彰和奖励等内容,并就农作物种质资源收集和保存,繁殖和利用,科技研发和推广,损害农作物种质资源信息安全的责任作出规定,为高原特色现代化农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责任编辑: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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