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首家“水银行”具备“完整形态”
10月10日,《肥城市用水权收储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试行,这标志着全省首家“水银行”具备“完整形态”、创新性的“水银行”模式取得重要进展。
肥城市地表水资源偏少,生产生活用水大部分来自地下水,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263立方米,属于严重缺水城市。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肥城市用水需求不断增加,受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指标限制,用水指标吃紧,水资源短缺逐渐成为经济发展的“瓶颈”。
肥城市水资源保护中心党组书记邵波介绍,作为山东省水权收储再配置试点地区,肥城市从政府和市场两方面发力,建设了全省首家“水银行”,创新水权交易“零存整取”新模式,破解缺水难题。自2024年12月完成首宗水权交易以来,“水银行”累计完成水权交易23宗,交易水量530.78万立方米,解决了23家企业用水难题。相关经验做法入选水利部典型案例和山东省水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参考案例,两次获省领导批示并进行推广。
“‘水银行’运行初期,我们制定了相关规定。该《办法》的制定,旨在进一步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市场机制,为‘水银行’交易夯实制度保障。”邵波介绍,《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山东省水资源条例》《山东省用水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等,结合肥城实际,确定了用水权交易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对用水权收储、交易、监督管理等环节进行细化规定,明确了开展用水权交易的关键要素和具体情形,规范了用水权收储及交易流程,强化了交易风险管理和监督管理。
肥城市将组织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制度落实,鼓励和规范用水权交易,不断优化“水银行”运行模式,促进用水权交易安全、高效、规范开展,逐步完善用水权交易制度体系,为节水减排和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水动力”。
责任编辑: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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