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黄河部分河道被违法侵占
6月9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局9日消息,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山东省发现,东营市对黄河部分河道管控不到位,违法违规开发建设,水资源保护节约问题多发。
督察指出,黄河口生态地位特殊,其生态系统安全及良性循环对黄河下游及渤海水环境起着重要作用。刁口河是黄河备用入海流路,属于黄河干流。东营市地处黄河口,河道管控和水资源保护节约存在短板。
督察发现,黄河部分河道被违法侵占。《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规定,禁止侵占刁口河等黄河备用入海流路;禁止在黄河干支流岸线管控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项目;禁止违法利用、占用河道水域和岸线。
督察发现,2023年4月黄河保护法施行后,东营市在刁口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违法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其中,违法新建赫邦化工公司6万吨/年特种环氧树脂一体化,睿力生物科技公司5万吨/年双甘膦,万豪化工公司年产8000吨精细化工中间体、1600吨原料药等化工项目;扩建凯布尔化工公司1600吨/年均苯四甲酸二酐及其配套项目。截至督察进驻时,已有部分项目建成投产。
2023年5月,山东省发改委、自然资源厅等8个部门联合印发通知,2023年10月,山东省印发《山东省沿黄生态廊道保护建设规划(2023—2030年)》,均明确要求禁止在黄河干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督察发现,东营市、利津县有关部门及相关园区,违法违规为上述多个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办理审批手续。
督察组指出,东营市及有关部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黄河部分河道管控不力,水资源保护节约工作不严不实。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责任编辑:汪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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