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
近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实施方案》,明确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幼儿园学前大班(含混合班)当年8月31日前年满5周岁的在园儿童免除保育教育费。对在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参照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
《实施方案》明确,免保育教育费标准按照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教育、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杂费等)执行。民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高出所在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的部分,幼儿园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
在财政补助和资金分担方式方面,《实施方案》规定,对因免保育教育费导致幼儿园收入减少的部分,由财政部门综合考虑免保育教育费在园儿童人数、所在地保育教育费生均实际收费水平等情况补助幼儿园。省级财政根据核定的各县(市、区)免保育教育费生均财政补助标准、在园儿童人数及省与市县分担比例,统筹中央补助资金,对各市(州)、扩权县(市、区)予以补助。
责任编辑: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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